沈齐近来时常会谈起老了之后要做的事:“等我们退休了,买个小火炉,在客厅晒得到太阳的地方架着,煮芋头汤……”
吃货畅想的未来里总少不了吃的。
于行之有时心情好,也跟着畅想:“到时候把房子换了吧,买一套郊区的平房,带院子的那种,在院子里种东西……”
沈齐便用看地主家傻子的眼神睨他:“咱这是发达城市,哪有那种平房?得买-别-墅了吧?!”
“别墅也不错啊。咱们到时候在院子里种桂树,等九月桂花开了,把花打下来泡酒、做桂花糕和桂花糖……”
“我比较喜欢绿豆糕。”沈齐皱起鼻子和眉头,整张脸缩成一团,显然是对桂花做的食物不太有好感。
花香味的吃食,喜欢的人爱得要命,不喜欢的人只觉得味道古怪,乃至反胃。
“行,那不种桂树,种别的。”于行之便点点头,抬手安抚似的揉揉他的脑袋。
夏天和喜欢的人还有猫一起坐在空调房里,看外头明艳艳的太阳或瓢泼的雨幕,聊些漫无边际的闲话、畅想久远的未来,是一种惬意得几近罪恶的享受。
唯有恋爱中的闲人才有心情这样享受,焦头烂额忙于生计的人,只会嫌太阳太烈、积雨影响出行。
沈齐放了暑假,开始实习,在于行之家里住着,每天一同出门上班。
沈齐上班的方向和于行之相反,不远不近,没有地铁直达,头几天于行之早起开车绕路去送他,送过几次,沈齐觉得这样太麻烦,浪费于行之宝贵的睡眠时间,干脆买了辆二手电动车代步。
男人大概天生喜爱速度与激-情,车子买到手之后,沈齐高兴得了不得,在某一个罕见的晴朗有风的傍晚,软磨硬泡要求载于行之出门兜风。
孟胡蝶的叮嘱他一直认真执行:多带于行之搞些以前没搞过的事情,最好再多交一两个朋友。
交朋友难,但搞事情却很容易。
越城夏天里常是闷热的,湿度爆表,微弱的风里带着浓重的湿气,仿佛从空调外机里吹出来。
要遇到这种吹凉风的天气实在很难,于行之爱干净,不喜欢出门蒸桑拿蒸得皮肤发粘,只肯在这种湿度低一点的天气里出门闲逛。
但这不代表着他就愿意穿着去公司开会回来还来不及换掉的正装衬衫,坐在窄小的电动车后座上让人载着兜风。
何况这电动车还是紫色的。
骚包得一批。
嫌弃。
最后他还是妥协了,谁让他喜欢开车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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