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停停!不是这种!”
“是那种看到了一定会买,然后坏了丢了会揍人的那种啦!”
于行之眨眨眼,怀疑自己被套路了。
他决定顺着套路走:“你。”
沈齐捂脸。
闷闷的声音从手掌底下传出来:“怎么这样……”
于行之:??
原来他接错梗了?
“其实吧……”沈齐缓了缓才拿开自己捂在脸上的手,“我就是想知道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而已……”
“照你这个回答,我怕不是要去买条丝带洗一洗栓自己脖子上打个小蝴蝶结……”
于行之稍微脑补了一下,摸摸手上的鸡皮疙瘩:“不了不了,你买一袋零食给我就行。”
“你就不问我是怎么知道你生日是在下个月的吗?”
“而且零食是什么鬼啊我平时不也偶尔会买!这算什么礼物!?”
“因为身份证?”医院就诊需要身份证,沈齐又帮他在医院里跑了好几次腿,最近一次也才一个月前。
沈齐的惊喜计划失败,又连一点浪漫气氛都没能营造出了,气得发出了狐狸般的叫声。
于行之这会儿心情大好,在旁边慢悠悠念一句:“大楚兴,陈胜王。”
沈齐哼哼唧唧地表达不满,“我不高兴了,于哥哥你得夸我。快说,你都喜欢我什么?”
于行之自己没想过这个问题,当时只是觉得这人他不能弄丢。以为沈齐要跟别人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难受得坐卧不安。
思考半晌,得出结论:“你是个好人。”
是个好人,捡手机送还不要报酬,还把头一次见面的人送进医院去,也不怕浪费完那么多时间再被讹一顿。
看见他犯病,一点没嫌弃,光顾着担心了,还给他冲了杯藕粉。
外公疼爱、家里不缺钱,明明可以活成无所畏惧的港城阔少,大牌球鞋买回来一天一双都行,却拿自己的房子养被人抛弃的猫狗,还四处打工赚钱养它们。
这种连猫狗都看不得被抛弃的人,自然不会抛弃一个大活人,他可以安心些,不必患得患失,过小时候那样的日子。
总之,是个很好的人。
然后他又把问题抛回去:“轮到你夸我了,你说吧。”
“这还用问?”沈齐瞪大了眼,似是要借着床头那盏小夜灯的荧荧微光仔细端详于行之的脸,又像是觉得惊讶,“你看你,皮肤白眼睛大,是个美人儿,走进Ami不用一分钟就能被人围了。”
“还聪明,正儿八经的高级海归,咱俩明明专业差不多,你闭着眼睛都能吊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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