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齐上午次日上完课,下午又去打工,等到了于行之家里,晚饭正好差不多上桌。
在各种海鲜之中,于行之最讨厌吃的莫过于蛤蜊、牡蛎之类的肉质绵软多汁的贝类,别人吃着觉得鲜美肥厚,他却只觉得味道腥、口感诡异。
乃至世上所有口感软绵绵湿漉漉的食物和有腥味的食物,他都不太喜欢。
沈齐则并不讨厌各种贝类,什么都能吃,但和于行之一样,相比起牡蛎,他更喜欢其他肉质紧实些的种类。
沈齐下班晚,于行之有足够的时间做饭,煮了春菜瘦肉粥,又做了凉拌豆芽。
沿城、越城这一片地方的人相信,在春天到来时吃春菜粥,接下来在一整个反复无常的春季里都不会感冒。
炸海鲜做得不多,大半让沈齐吃进了肚子里,于行之只吃炸鱿鱼和炸龙利鱼块,怕腥,不蘸塔塔酱而改用芥末酱油。
等两个人吃完晚饭,都已经八点多了。
沈齐瘫在沙发上心满意足地揉肚子,小九亲近他,整只猫爬到他肚子上趴着,还发出了幸福的咕噜声。
“肥猫!”沈齐本就吃撑了,被压得差点要吐出来。
小九不怕他,悠扬地喵喵叫,抬头要求挠下巴。
“于哥,救我!我要被压死了!”沈齐一边给主子挠下巴,一边夸张地朝于行之求救。
于行之收拾完碗筷从厨房里出来,看得直摇头,笑他:“抱起来扔到一边不就好了。你之前怎么说我的来着?慈母多败儿?”
“不一样嘛!”沈齐不为所动,继续撸猫。
“怎么不一样?”
“以前我们是亲生父亲和养父的关系,现在咱俩都是它爹!爹宠女儿天经地义!”
于行之:“……”
这什么奇奇怪怪的理论,听起来竟然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谈恋爱使人变傻,跟傻人谈恋爱则双倍变傻。
嗯,沈齐是个傻人。
于行之揉揉自己可怜的脑袋瓜子。
沈齐:“你的表情好像在说我是个傻子。”
于行之挑眉,“你变聪明了。”
“怎么这样!”
沈齐气呼呼,把肚子上的肥猫放到一边,自己跳起来去抓于行之。
抓住了抱着狠狠照脸上“啵唧”一口,重振夫纲。
于行之还是会脸红,但不推开他。
“哎,于哥。”沈齐亲完忽然一脸正经松开手,于行之以为他有正事要说,也正经地等着听。
“书房的床不是给客人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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