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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绯烟,“……”

 她要是没看错的话,这个苗农都四十几岁了,年龄跟她爹差不多大,却口口声声称呼她为前辈!

 “可以教你。”

 “不过我不能答应你,以后不会将这两种方法教给别人。”

 轻咳一声。

 “只要给钱,都可以学习。”

 倒不是她多贪财。

 只是觉得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多一个人知道,这些育苗的方式,就越不容易埋没在历史之中。

 算是为社会做贡献了吧?

 虽然是收了钱的。

 之所以收钱,也是为了给一些靠这个吃饭的人一些生存空间。

 沈绯烟深信自己是个虽然爱财,但很有原则,很有社会责任心,道德很高尚的人,不然老天爷怎么就那么偏爱她,给她两次重生的机会呢?

 有的人生怕别人给自己戴高帽,但沈绯烟不怕,她还自己给自己戴高帽,人活在世,当然要让自己活得开心一点。

 要是有一天这些帽子戴不住了。

 她也会洒脱地摘下来。

 这就叫拿得起放得下。

 苗农,“……”

 好现实一女人!

 不过他心却踏实了一点,至少要给钱才学得到,一般不是特地做这个买卖的,也不会花那么多钱去学。

 饭碗还在就行!

 不过以后同行之间的竞争压力应该会更大了。

 希望别人不知道,自己是从她这里学来的,不然那些同行肯定会争先恐后去学,有的苗农甚至只知道播种一种育苗方式。

 “成交!”

 苗农生怕自己忘了,当下也不怕浪费钱,去书铺买来了纸笔,找隔壁面馆的老板借来了一个凳子,让沈绯烟将四种方式都写在纸张上。

 只要他学会了。

 他的子子孙孙就都会了,可以以此谋生,今后育苗更方便,说不定生意也会越做越大,五十两银子值了!

 不过……

 花出去五十两银子,他的家底也所剩不多了。

 沈绯烟小时候在书院念过书,简单的字基本都认得,也写得出来,不过到底是被现代熏陶过,很多字都缺胳膊少腿。

 偏偏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并不觉得自己写的字有什么问题。

 “写好了。”

 苗农拿过来一看。

 “这个字是不是不太对?”他读过两年书,倒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只是为了会自己写账,做生意不识字会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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