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说过我的名字很好听,取自《洛神赋》。”冯清歌垂下眼,语气有些飘忽,更多的是思念的温柔,“冯夷鸣鼓,女娲清歌。我记得一次生日的时候,你还写过一个书签送我,极漂亮的小楷。”
“冯清歌。”周以棠动了动嘴唇,他终于有了动作,自坐上车以后第一次正眼看向冯清歌,然而却是字字冰冷,“首先,我送手写的书签,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要送什么而且也懒得多花时间去想。其次,这些话你在我面前说,我就当是放屁,不和你计较。”
这句对周以棠来说已经是极为过分的话让冯清歌一时愣住,他们相识至今也有了十来年,周以棠虽然话不多,笑容也少,但对人从来是彬彬有礼,从不与人恶言相向,何时见过他这样粗鲁。
“但是,”周以棠一字一顿,“你要是敢跑陆丹青面前去嚼舌根,你要是敢再去打扰他,冯清歌,你的利美就是自己不倒,我也会让它彻底翻不起身。”
冯清歌彻底愣住,紧抿着的双唇煞白如纸,他感到了羞辱和难堪。冯清歌看着周以棠,他不愿弱了气势,却又不知道要用什么姿态去反击,直把一张脸涨得通红。
“我还要赶飞机,如果冯先生不介意的话麻烦请下车,我该走了。”
冯清歌下了车,周以棠没有半点迟疑地开车走了。
他站在原地,转头看了眼片场的方向,暗自咬牙恼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