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的路上,唯一没喝酒的傅北野当司机,开着车。
秦桑坐在副驾驶座上,酒劲上来,懒洋洋地靠在车窗上闭眼假寐。
卓然坐在后座上,快要疯了。
格格这丫头平时看着乖巧,然而酒品非常一般,半路吐了一回,差点吐到卓然身上,给他嫌弃的……然后又抓着他的胳膊,泪眼婆娑地质问他“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到底哪不好?”,弄的卓然一脸无语。
为什么女人总爱问这种无聊又没有营养的问题?
男人要爱上一个女人很简单,漂亮,身材火辣,有趣,或者有钱。
不论哪个点能够戳中男人的心,都可以引起他的“性”致。
而不喜欢一个女人,更简单。
就是单纯的不喜欢。
没什么理由。
卓然跟傅北野道:“我说,我能申请下车吗?”
傅北野漠然道:“高架桥上,不能。”
卓然:“……”
后半程,格格终于安静了,不闹了,却“啪嗒”倒在了卓然身上。
好死不死的,还一头扎进了他的两腿之间。
“!”
卓然被砸得瞬间懵逼,脸红耳热,差点当场交代了!
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扶起格格,想让她乖乖靠在椅背上,她不愿意,非要靠在他的身上,完全把他当成了家里那只大狗熊玩偶。
勉强让人靠在自己的肩头,卓然累出一身汗,眯着眼看向坐在驾驶座上偷笑的傅北野,咬牙切齿道:“我能开个窗,把这丫头给扔出去吗?”
傅北野浅浅勾着唇角,“可以。不过你敢把格格丢出去,秦桑就敢把你丢出去。你俩正好凑成一对‘野鸳鸯’。”
还野鸳鸯……
卓然满脸黑线:我真是谢谢你的撮合!
一路折磨,总算是到了南桥胡同。
到了朝凤阁,秦桑和格格这两个女人睡得又香又甜,跟死猪没什么两样,傅北野不忍叫醒秦桑,就指使兄弟,“你把格格背下去吧。”
卓然指着自己,“我?”
“就是你。”
傅北野道:“背人背到底,送佛送到西。”
卓然咬了咬后槽牙,都有种想要割袍断义的冲动,强压怒火,认命地将格格背下车,驮进朝凤阁,傅北野找了个地方停车,没跟他一道进去。
朝凤阁的东西卓然没少吃,然而店还真是第一回光顾,本来以为就是个普通的小饭馆,没想到还是个正经八百的茶餐厅,规模比他想象中大,客人也比他想象中多,不是饭点,依旧忙得热火朝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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