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豪华的市中心内车水马龙,川流不息。金碧辉煌的高楼大厦和巨大的广告荧屏塞满了整个街道,将这繁华的都市映照得一片灯红酒绿。
这时候Pub已经开始营业了,歌厅中央不断闪烁着炫目的灯光,节奏感极强的音乐震得仿佛整个大厅都在颤抖。盛满酒液的高脚杯相互碰撞,觥筹交错间,暧昧的色调侵蚀着一颗颗má • zuì 的心。
奚鹿就在这个地方上班,每天晚上的七点整,他会准时到达酒吧,换上用来演出的衣服,和乐队一起为客人表演。
今天主唱没来,奚鹿暂时顶替他的位置。上台的那一刻,霓虹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人群中有不少人因为注意到他而安静下来。他生得清秀好看,五官轮廓极其精致漂亮,周身的气质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任谁见了也会忍不住多看上几眼。
奚鹿调好电吉他,向同伴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身旁的贝斯声随之响起,富有节奏的鼓点打着拍子,旋律骤然划破空气,人们全身的血液也跟着苏醒、沸腾、尖叫。
奚鹿开口的那一刹那,才是真正令人倾倒的那一瞬间。他清朗的嗓音犹如潺潺流水汇入大海,又如雏鹰展翅飞向青空,收买着一个又一个甘愿沉浸的灵魂。
少年配摇滚,可爱又狂野,柏宥这样想。他直直地盯着台上的人,盯了有半小时之久,眼里流光闪动。如果说奚鹿的声音是他这个人,那么他身上的那件铆钉皮衣就是他的歌。
“不会吧柏大总裁,看这架势,你是看上了?”傅乐恹恹地转着酒杯,一副纨绔子弟的作派。
柏宥不置可否,傅乐心里愈发不乐意了,这酒吧他家开的,柏宥放着那么多可以蹦迪的吧不去,非要来这儿,说是什么嫌吵,这儿有格调。
去tā • mā • de 格调,傅乐的字典里就没这个词儿,抱着美人吃喝玩乐才是正道,他抱怨道:“要我说,这儿真没什么意思,纯喝酒聊天,连个卖的都没,要多没劲有多没劲。”
柏宥嗤笑一声:“你就这点出息。”
另一人倒是识趣,循着柏宥的视线看过去,意味深长道:“你还别说,那小男生看着斯斯文文干干净净的,跟个白面书生似的,穿起衣服来又带着一股子性感,那叫什么来着?又纯又欲,干那啥肯定特别来劲儿。”
几人不约而同地哄笑起来。
“咳咳。”柏宥轻咳一声,众人停下调笑,看向正朝他们走来的男孩。
几曲毕了,奚鹿无视台下疯了般的热烈,径直朝吧台走去,他弯腰将吉他收起来,这一动作把腰臀的凹形曲线展露得一览无遗,某些人不禁如狼似虎地盯着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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