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晓提出的方案是,按照当前比较常用的推广方式,按照展示时间和广告位位置来定价,比如广告展示一个月,选择在网站最上面展示,那么价格自然就要高些。
要是在网站其他位置进行推广,那么费用就会相对小些,推广效果自然就差些。
这都是看客户怎么选择。
可对于袁晓的提议,郑总却否决了,她提出了一种新的方式,就是希望快客能采用她的方案,就是按照展示成本和转化成本来计费的。
郑总表示,推广产品是希望能够带来转化的,有多少客户购买产品这才是打广告的目的。
如果有客户是通过在在快客的网站上面获取的信息购买产品的,快客这边可以获取佣金,而且这种方式更适合长久合作。
也就是他们除了会支付基本的推广费用外,还会给快客提供佣金分成。
袁晓听了郑总的介绍,觉得这个方案也可行,而且采用了这种方案,他们可以实现长期合作。
最终进过商议,郑总给出了推广报价是15万一个月,再加上按照订单转化进行佣金分成。
“合作愉快!”谈判到最后,完成了合同签约,袁晓笑着跟郑总握手。
郑总也笑道:“合作愉快。”
这一单生意算是谈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