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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吓死个人(2 / 4)

    “回家主的话,正是如此,小人接受府里的田产诸事,已有二十三年。”

    “本郎君且来问你,如今这土地田产买卖一事,其中详细如何,级别又有哪些?”

    “回家主的话,我有唐初代的均田制,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买卖土地的。

    武德七年,田令规定,永业田和口分田,在符合朝廷制度的时候,可以进行买卖。

    既应合卖者。谓永业田家贫卖供葬,及口分田卖充宅及碾硙,

    邸店之类,狭乡乐迁就宽者,准令并许卖之。

    有法令在,田产土地进行买卖,皆可进行,不过要去县衙备案,登记造册才能有效。”

    (唐玄宗时期,允许买卖的规定,又有所放宽,除以上之外,流迁移他乡者,也可以卖掉永业田。

    与官僚贵族可以买卖上地的。范围更广。其中赐田欲卖者也不再限制。五品以上勋官,永业田也允许买卖。

    到天宝年间豪强兼并加剧,非法买卖土地情况严重,王公贵族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意妄为,吞并兼购,更为疯狂,百姓田产多被殷富之家与各级官吏吞并,所以逃散,都是因此而起大患。)

    “看来梁管事到也上心,对朝廷关于土地田产的法令,熟悉至此,想必是下了功夫的。”

    李钰看他对田地相关的领域,了解的还不错,算是个干实事儿的,便夸奖了一句。

    至于这梁管事具体说的什么,李钰并未听懂,绕口令似的文言文,李钰非常头疼,

    不过也算听明白了核心问题,朝廷允许在规定范围内,自由买卖土地,有这一点就行了。

    梁管事对于自己的专业领域,相当的自豪,干了半辈子的他,再不熟悉这些,还不如撞墙死了算了。

    “郎君过奖了,都小人分内之事,不敢居功。”

    “那你再说说,现在田产买卖都是何等价格?本郎君也好有个比对。”

    “是,这土地田产的买卖,受诸多事情的制约,

    小人这其一,这水地,山地,平地,坡地,价格不一,就是同一种土地,土壤好坏,肥瘠区别,等也都决定了价格的高低,是以分为上中下三等地,

    上上等的肥地,也有千金一亩的,中地也有七百钱一亩的,

    像山地,耕种不容易,灌溉更难,便是一百钱也无人问津。

    其二若是买来用作耕种,则要便宜许多,若是用来置办庄园,府邸,则要贵上许多。

    其三,若是买卖土地从中取利者,价高,若是百姓因贫困,家有死人要埋葬,因此卖地者价格就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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