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邦气得鼻子都快冒烟了,气呼呼地对电话那边吼道:“如果你不是我朋友,鬼才管你!”然后重重挂断了电话。楚煜看了眼手机,毫不在意地把它搁在了一旁。
如果他们中有人说错了一句话,楚煜想是:楚煜已经完全被叶阳夏占据了生活,他失去了自我。
楚煜依旧在工作,在他们讨论八卦和AMor是不是要被他烽火戏诸侯了时,楚煜保持着和平常差不多的工作强度。没了G.M还有其他的公司,比如宁鸣的前东家舟清的A-B。比起G.M其实A-B才是他们最看好的公司,如果不是程致猷的请求,他会为AMor选择的是舟清。不过这么一说,他们又有一句说错,叶阳夏把他变得感情用事。
楚煜本就是感情用事的人。如果他是个绝对的利益追逐者,从最开始他就不会放弃父亲的产业,三代人积累的财富可以在他手中翻一个翻,乃至更多。他人生的很多的抉择都是在感情用事,这和很多人的印象中的他是完全不同的。楚煜不够冷酷,也不坚硬。
程致猷说楚煜是刺猬,背上的刺尖锐,腹部则是柔软的。而且他脆弱,易受惊吓。
有趣的是叶阳夏正好与他相反,叶阳夏脆弱,几乎没有可供保护的鳞甲和厚厚的壳。狂风、暴雨随便什么都能把他碾碎或者折成两截。可是叶阳夏依旧能扒着土地生长,一次比一次强壮,直到自己变得坚韧不可摧。他的内在是一颗钻石,坚强且足够美丽。
楚煜像也许就是这样的叶阳夏把他吸引,可是这并不是他爱上叶阳夏的理由,他的优点是他爱上他后寻找的闪光点,这些只是附加条件。他喜欢他,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人生总有一段偶然,也许是他们人生中一段偶然的瞬间,他一伸手抓住了联系着他们的红线,那一刻他心领神会了喜欢这种感情。有人说,感情是一个泥沼,越是挣扎,越陷就越深。
再不断的否认和确定中,他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沼泽里的人,觊觎披着羽衣的叶阳夏,他想伸出双手把他禁锢在怀中,让他们的爱生长出一朵白色的莲花,让他承载罪孽也饱含热烈的爱慕。
但最后他还是没有这样做,他想托举着叶阳夏飞去更高的天空,他喜欢化为天鹅的他在空中翱翔。也喜欢自己脱身泥沼,化作精灵去和他一起向着光明的炽热的太阳,最后融去肉身,成为透明的灵魂依旧紧紧依偎。
楚煜的做法当然不是明智的。但是他不想走捷径把叶阳夏变成笼中的金丝雀,他是夜莺,应在林中歌唱。他爱他,他是自由的。
所以Alina问他为何这么做时,他不假思索地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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