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结束之前,沈齐一时兴起,照着网上的教程做了一盘据说于行之很喜欢秋瓜烙。
所谓秋瓜烙,其实就是红薯粉丝瓜煎饼,口感好,卖相也好看,深得小孩子们的喜爱,加上它口味清淡、配方也还算健康,材料又不贵,老一辈沿城人总拿它来哄孩子。
做法也很简单:丝瓜切丝,用盐抓一抓渍出部分水分,同红薯粉和鸡蛋调成糊,调味后下锅煎成两面金黄,就能出锅了。
于行之爱吃秋瓜烙,那是小时候的事。他母亲做饭不好吃,小时候难免想念祖母做的菜,其中就以这哄小孩的秋瓜烙最为怀念,因此总跟父亲说要吃这个,被父亲记下了,以为他真的对秋瓜烙执念深重,还当玩笑话告诉了沈齐。
如今物是人非,吃得心里不是滋味,又不好驳沈齐的心意,只得笑着夸一顿,说沈齐做得比之前他们在沿城吃张记小饭馆做的还要好吃。
沈齐口味重,对这种清淡的小吃兴趣不大,做这个本意也是想哄于行之开心,闻言还真就信了,说以后要常做给他吃。
“不了不了。”于行之连忙拒绝:“我现在没那么喜欢吃秋瓜烙了,偶尔吃一次还行,多了会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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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结束,新学期开学时沈齐升上大四了,课少,却没多少人是闲着的。
考研、考公的每天天不亮就往图书馆跑,准备毕业后直接就业的忙着实习、考各种从业资格证。
沈齐倒是压力不大,目标就职公司有了、合同也签了,除了上课之外,只顾着备战他那屡战屡败的六级。
他的英语四级考了整整三次,第三次是去年冬天,在于行之的学神气息压迫下被迫发奋图强,才勉强压线过了,可见其英语水平之平庸。考六级自然纯粹是闲着没事去体验一场,能过则过,正好多一张证,就业的底气说不定会更足一点儿。
于行之关心则乱,老担心沈齐毕业后会不适应社会生活,试图把人拐进自己的办公室里,反正学历和能力都摆在那,要进他们公司根本不需要开后门。
“我不想搞办公室恋情啊,咱俩都这么帅,到时被人疯狂八卦就不好了。”沈齐摩挲着下巴,笑得颇为猥琐,大言不惭道。
于行之觉得有道理,点点头。
的确,办公室恋情影响不大好,尤其他俩还是同性,让人知道了,少不得要被围观和窥伺。
至于他俩是不是真的都很帅……于行之表示,自己要持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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