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哥,你说于哥是不是快好了啊?”沈齐一般在人前还是记得要收敛的,假装自己没在家里管于行之叫宝宝。
两位医生和沈齐又趁着于行之上班的时间齐聚小咖啡馆,这事儿得瞒着于行之,讨论病情不能让病人知道,免得给病人太大压力。
这样背着他出来,沈齐老有一种小媳妇自己趁着丈夫上班悄悄出轨的错觉。
孟胡蝶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能保证。
“可以确定的是,他在好转,而且速度很快。”
能不迅速么,假期后半段,沈齐实习结束,除了去救助屋照顾猫狗之外啥事儿都不做,光呆在于行之家里了,跟金屋里的阿娇似的。
任谁活在这样天衣无缝的陪伴里,每天心情愉快,工作又没多大压力,莫说躁郁症和社交障碍了,天大的病都不会好得多慢。
但是这样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啊。
孟胡蝶在心里叹息,一边劝沈齐:“你别老惯着他,安全感不能靠别人给,终究还是得靠自己。”
“可是……”沈齐挠挠头。
他自认讲道理讲不过专业人士,于是讲了另一件事:“于哥背后的那些伤疤,最近他好像想起来是怎么回事了。”
“不是他那个奶奶打的吗?”
于行之背上的伤疤,孟胡蝶以前在米国上学和他住一个公寓的时候偶然看见过一次,只觉太过惨烈,看得起一身鸡皮疙瘩,不敢开口问缘由。
“不是。于哥自己说不是他奶奶打的,应该不会有错。”
沈齐看过几次,也觉得不像是小时候留下的疤。
于行之说过,他很多年没见自己的祖母了,从小学一年级以后就再没见过。
小孩子的身体会长大,但伤疤可不会跟着长。因此,如果是小时候留下的伤疤,哪怕横贯整个后背,也不过二十多公分的长度,长大了仍是这么点儿长,不会更多。
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外围的皮肤逐渐生长,伤疤还会再稍微缩小一点。
于行之背上那些伤痕,离肩膀近一些的地方,足有三十多公分长,至少也得是十几岁的时候才留下的。
“我以前看过一部侦探剧里头说过,人的伤疤是不会跟着人一起长大的,于哥背上那些伤疤太大了,至少也得长到一米七以上的时候才能打出那么大的吧。”
“他没告诉我是谁干的,但是看样子是想起来了。”
“嘶……”孟胡蝶顺便回想起了那斑驳凹凸的后背,忍不住搓搓自己手臂上的鸡皮疙瘩。
这都文明社会了,谁敢把人打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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