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是南方百越之地的经济中心,人多、商贸繁荣,房子自然就贵。
“而且越城太热。”
“去邻市的远郊区怎么样?C大的农林实验基地在那里,树多果子多,还有茶山,我之前去过一次,晚上的冷风吹着可舒服了。听说前年基地里的沙糖桔结得太多,搬出来一块钱一斤贱卖,附近的人都排着队买。”沈齐讲着自家母校的事,期待地搓搓手。
于行之爱吃沙糖桔,可也没吃过一块钱一斤的,看沈齐这连母校的便宜都想占的样子,哭笑不得。
前年雨水不那么多,结出来的果子一定很甜。
“那以后就去那里吧。大学的实验基地边上,就算开发了也不会变得太热闹。”于行之稍作考虑便赞同了他的提议。那边离越城和港城都不算远,沈齐从小到大没出过远门,一直只在港城越城两地呆着,选在近一点的地方定居也好,免得不习惯。
不知不觉间,他已忘了从前说要立遗嘱的事,开始期待老了之后的生活。
“我在米国南部有一套房子,地理位置不太好,住着倒是还行,等你有空了办个签证,咱们去住几天,我开飞机带你飞整个米国。”
“飞机!”沈齐的表情仿佛是听见了千亿宝藏,“于哥你到底有多富!”
“米国对飞机这方面管得比较宽,小型的喷气式飞机价格也不贵,没你想象的那么夸张。”
“哇!”沈齐便欢呼着,期待以后能有一天,坐在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小飞机上遨游异国。
到时候,希望于行之已经变得很健康了。
夜晚的江边灯火璨璨,江上还有小型游轮,隔着水,悠悠扬扬吹来音乐声。
“那个是做什么的啊?”沈齐指向远处闪耀着七色霓虹灯的船,“以前就经常看见有这样的船,看起来好炫酷。”
于行之往沈齐指的方向瞥了一眼,抽了抽嘴角。
很显然,沈齐对“炫酷”的定义有点……咳,浮华。
像极了沈齐现在穿在身上的橘色迷彩七分裤。
“游轮,类似于开在江面上的自助餐厅,东西不怎么好吃,风景勉强还行。”于行之回忆了一下之前同老板去谈生意时体验过的一次夜景游轮晚餐,那体验并不十分美好。
毕竟他严重社恐,坐在游轮上吃东西,总有一种自己被关在马戏团笼子里巡游给人看的错觉。
“哇,听起来好鸡儿炫酷。”
沈齐倒是没想上去体验一番,因为于行之说了,食物不怎么好吃。
在吃货的世界里,美食的地位和对象是差不多一样重要的——当然,对象要稍微重要那么一丢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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