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电影第一部分对观众起到了什么作用?首先自然是案情基本交代。其次,也是非常重要的:它让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凶手到底是怎么进出犯罪现场(杀害劳拉的房间)而不留下痕迹这一点上”。这是悬疑片惯用的陷阱,因为只要你一想这个问题,潜意识中就会假定出另外一个“凶手”的存在。于是便会走入一个错误的方向。再者,男主叙述后掉下的那一滴眼泪,也对观众误入歧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另外还有一个情节点:就是古德曼律师拿出了“一个年轻男子失踪”的简报,他让这个案件更复杂化了。我们接在来开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之所以把这一部分称为“男主(艾德里安)讲述的故事版本”,是想提醒大家这将近50分钟的陈述是完全主观的,是亦真亦假的。因为它大多是从男主人公口中说出来的,男主人公复数案情的出发点一定是为自己脱罪着想的!至于到底男主的故事版本怎么辨伪,这就是“烧脑”的地方了,这些我们待会将会详细解读。
先来看这部分的作用:是不是男主话不可信就没有意义了?当然不是,从电影结构上来说,它至少把案情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人物以及事物交代了出来:
我们得知男主案发三个月前就和情人劳拉私会了;他们私会返程后出了车祸,一个年轻人(丹尼尔)因此丧生;之后男主一度被丹尼尔父母纠缠(因其情人以及宝马车牌号的暴露);之后男主与情人劳拉也一度陷入纠缠中(两人伙同犯罪)…就这样,男主一直讲述到电影开端场景(劳拉宾馆被杀,男主被捕)。
纵观这一部分,你会发现我们好像情不自禁地把两个不太相关的案件给联系起来了:“劳拉被杀”与“丹尼尔失踪”。至少,两者的关联性是男主不想看到,为什么,因为男主包庇了这起事故,为什么包庇,用复述者的话他不想妻子和孩子离开他(为什么不想,我们一会儿人物背景再谈)。而且到目前为止,警察也不知道那起车祸以及丹尼尔是死是活。
那么,是谁让我们产生了这种联想(包括男主),没错,是古德曼律师。她为什么要煞费苦心这么做。没错,她要帮男主找到那个“看不见的客人”,也就是杀害劳拉并嫁祸男主的人!找到这个“看不见的客人”干嘛,别急,电影的第三部分就是解答这个疑问的!
在电影向第三部分过渡时,古德曼律师向男主角提出了三个问题:
为什么凶手要借劳拉手机发短信(这部留下罪证吗)?凶手为什么没拿走现场的钱(反倒把钱撒了一地)?凶手到底是怎么离开房间的(犯罪现场没有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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