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此处弘毅明智的选择隐去后面一小段史料——为保证海上商路畅通,郑芝龙很快又同荷兰人妥协,归还所获“西卡佩尔”号快艇。海商就是海商,商人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决定了郑芝龙不可能和任何一个有用的shili彻底决裂!这一点上看,完全不符合士大夫们的“礼义观”。
“可见,胡尚书所说郑芝龙‘慑于崇祯兵威’而诈降,玄烨倒要问一问,故明数次征剿而铩羽而归,兵威何来?若同安王不思报效当时的朝廷,何不孤注一掷、赶尽杀绝?其实,此时的同安王,早已有心归降前明了,故而败敌而不行赶尽杀绝之法。只不过降而不得归降之门罢了。由此说来,真正的打家劫舍、而且是打劫红毛的时日,自天启四年到七年,也就是三年而已。这之后,郑芝龙可就是前明的朝廷命官了。”
弘毅明智得加上了自己的评语,这样一来,胡世安没有机会再插话了。
“崇祯元年(1628年)七月,泉州知府王猷向新任巡抚熊文灿上条陈说:郑芝龙两次大败洪都司而不追,获卢游击而不杀,败俞都督师至海门,约束其众,不许登岸,实有归罪之萌。不若遣人往谕,仍许立功赎罪。熊文灿采纳王猷建议,遣卢毓英前去招抚。同时,故明朝堂之上终于也有人认识到郑芝龙的用心。漳州人颜继祖,时任工科给事中,上疏给明崇祯说:‘郑芝龙生长泉州,凡我内地之虚实,靡不了然胸中。加以岁月所招徕,金钱所诱饵,聚艘数百,招徒数万,城社之狐鼠,甘为爪牙,郡县之刀笔,尽属腹心,乡绅偶有条陈,事末行而机先泄。官府才以告示,甲造谤而乙讹言,复以小惠济其大奸,礼贤以下士,劫富而资贫。一个作贼,一家自喜无恙,一姓从贼,一乡可保无虞。’”
“于是,明廷终于定下招降郑芝龙的决心。九月,郑芝龙到泉州请降。明朝授予其海防游击之职。自此,郑芝龙以明将身份,故明征战十七载,讨伐海盗山寇,足迹踏遍福建与广东:崇祯二年(1629年)四至六月,于金门先后击杀海盗李魁奇和杨六、杨七,吞并其众;崇祯四年(1631年)春,歼海盗钟斌于大洋;九月擒山寇钟凌秀于广东平远,以功升参将。八年(1635年)四月,于田尾洋焚毙海盗刘香。尽收其众。至是。同安王不断壮大,终于控制了整个闵海洋面。”
“招抚海贼,纵其坐大,前明崇祯岂有不亡之理?”胡世安照例点评一句。
“haha。胡大人所言玄烨不敢苟同。若以我意。假使崇祯君臣信赖芝龙。委以重任,使其放开手脚,或许东南海面早已平定。也不会有西来之人的肆意妄为。汤老玛法刚才所说的科罗湾海战,就是明证!在同安王面前,西人船、炮之厉,不足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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