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不错,这里正对着豪车开来的地方,十几辆车一字排开,朝这里驶来,边开车里司机还大声呼喝,大概是“瞎了眼”,“还不滚开”之类的话,每个家伙脸上都带着墨镜,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被撞翻的摊子得到大把钞票的眉开眼笑,倒霉点的只能暗暗叹息,这些人他们惹不起,如果在别的地方还有理可讲,在林城那基本是谁的拳头大谁有理。
十几辆车在小面馆门口一字排开,把本来不大的地方更堵得满满当当。
店老板长大嘴巴,不知什么情况,恐怕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有一天会有这么多豪车大驾光临,每一辆都足够他赚大半辈子的钱才能买的起。
车上下来一群脑满肠肥的东西,看着就让人讨厌,但却是这个城市最有势力的家伙。包括林城分部的守护者费云风。
店老板目瞪口呆看十几堆肥肉走进来,呆愣在那里,不知该怎么办。
这些家伙眼里也根本没区区一个小老板,他们动动指头就能让消失的平民百姓,要不是我在这里,一辈子他们也不会来这种地方,大概所有人心里都在诅咒我的没品味吧。
费云风是这群家伙里面唯一一个看着比较顺眼的,他坐谁的车来我倒没注意,但他明显落在别人后面,跟这群肥肉尿不到一起去。
带头是特别巨大的肥肉,看着影响我食欲,我没起身其实就表明我很不欢迎他们,但这群家伙不仅身上是肥肉,脑袋里大概也是脂肪,对我的不满就当没看见。
是我太好说话还是太不把我放在眼里!
“苏先生,你好,鄙人龙三……”眼前肉山伸出手来,居高临下看我,嘴里雪茄喷着烟雾,高人一等的姿态做的很足,我看到他眼皮下垂,只用余光看我,下巴扬的很高,大概是以为这是很给我面子的做法。
确实,十几辆车亲自找到这种烂地方,又亲自上门,主动问候,算是一种给脸的行为吧。既然都做到这种程度,为什么不能多点礼貌呢。
还有就是我来的事是那个王八蛋说出来的,而且我在这种地方居然也能找到,看来我一出现在这里就有眼睛盯着我。
说到眼睛,我想起一件事,晋升到A级之后我的“冥王之眼”可以粘到别人声音,窥视别人一举一动,声音连声音都可以一丝不落。
好吧,死胖子就是我第一个试验品。
我把“冥王之眼”张开一只,粘到他身上,毫无所觉的笨蛋,依然冷着脸看我。
我伸出手跟他轻轻一握,立刻放开,但这下算是给了他面子,龙三脸色总算好看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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