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威皇帝给的甜头,是特权,不输于名士武者的特权。
在大汉国,商人地位极低,虽说大户们靠着银子,真正的地位仅次于官吏,但在文人和武人心里,始终要低人一等,甚至比平民还要不如。
而随同商会条例一起推出的一条法规,则是商人可以买虚衔,县商、府商、郡商、名商。这些虚衔,不像以前花百八十两银子买个员外,只有称呼好一点,并无实质的好处。
县商,每年一千两银子,可见县令与县令以下官员不跪,取消子弟不得为官的法规,除谋反等大逆不道的罪名之外所有罪责减半……府商每年万两,郡商每年十万两,各种特权也随之增加。只要舍得每年花百万两银子上供朝廷,名商这个虚衔的特权,不输于名士和武者。
银子数额略有些偏高,但对不少大户而言,却是无法拒绝的诱惑。就如林东,虽然有武者这个身份,却在研究过虚衔的特权之后,决定买个每年需要捐赠十万两银子的郡商。
比起来,武者的特权比郡商的特权要高出不少,但郡商在经营方面的特权,却不是武者可以比拟的。十万两银子一年,买个府邸庄园的面积高度只需略低于郡衙,对林东而言,就完全划算。只需要花点银子让府衙郡衙在屋顶上立根竹竿,林记客栈完全可以钻空子建个四层五层。更何况,郡商的身份还有一定额度的减税等特权,若非银子吃紧,林东铁定弄个名商的虚衔出来。
武者加名商,两大特权身份并未规定不能重叠,这也就意味着,林东甚至可以明目张胆的殴打官吏,而后果只是罚大量银子而已。这特权看起来不算什么,对官吏而言,却有着极大的威慑力,完全不用担心林记客栈的生意以后会受到来自官方的打压。
惠及小商人的同时又能安抚大户,顺道还能遏制官商勾结,再加上商会的自主权虽然高,但运营的费用却掌握在朝廷的手上,乾威皇帝的手段,林东算是见识到了。他虽然判断不出商会的出现,对大汉国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但他可以肯定,短期内,却肯定是好事一件。
当然,所谓的好事,只是对普通百姓和小商户而言。商会掌握在小商户手里,各种货物的定价无疑会定格在不高不低适中的程度,而不是和以前一样,大商户想增加点销量,物价突然大幅降低。等到利用各种优势把一些小商户压垮,又不顾民怨不断提价来增加收入。
再加上诸如小商户的货物能在各郡流通不但可以增加小商户的收入,也能促进各地方的特产等好处,不管是直接受惠的小商户,还是间接受惠的百姓,都是有利无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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