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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五章(3 / 4)

    “现在我已经学会骑车了,所以就用不着他再替我掌着后座了。”姑姑说到这儿,收起笑容,像是沉思般地说,“早晚,我得一个人骑这辆车,这是肯定的,谁也别想一辈子靠人家掌着后座。那样就永远都学不会骑车。”

    我多少明白了姑姑的意思。

    “再说两个人一块儿骑脚踏车,比一个人骑车另一个气喘吁吁帮忙。可要好玩多了!”姑姑说。

    我不知道一块儿骑车是什么感觉,但我见过他们全作的作品,姑姑的画,配上姑父的一首《踏莎行》,在画展上获得了相当高的评论,最有趣的是,评论报刊说画上题的词,颇有五代后主之风,但是模仿的太甚,后主味儿太浓,反而丧失了自己的风格云云……

    姑姑给我看那篇报道,我们俩都乐得要死,姑父后悔不已,说再这么下丢,业界都得说姑姑有个专门学李煜的丈夫,那可就太倒霉了。

    姑姑说没关系,她以前听过一个笑话,说卓别林匿名去参加“模仿卓别林大赛”,只得了个第二名。

    在我看来,姑父似乎不怎么写词了,也许他私下还在写着玩,但他再不肯拿出来给人看了,我问他为什么不写了,他很严肃地说因为他找到了更加“伟大”的事业:他决意要写,所以放弃诗歌。

    如果你看过他的那些“伟大”的,你恐怕会有吐血的感觉。

    姑父的那些,里面尽是些shā • rén 狂呀吸血鬼呀僵尸呀这种吓死人的东西,他当初在网上连载得倒是挺红火,好些人都追,姑姑喜欢这种东西,姑父起初是专门写这种东西给他妻子看的,并不是为了赚钱和名声,后来局里其他人知道了姑父在写恐怖,就都追着要看。

    在这一批亲友读者群里,姑父奠定了他的“目标读者群”,他写东西并不快,那种仔细程度活像他当年写词、推敲字句那样。不过稿子一出来,他会先给大约三到四个目标读者阅读,检查问题所在,然后再进行修改。

    早期姑父的目标读者是:姑姑。我爸,卫叔叔,于凯叔叔。

    和越来越铁杆死忠的其他三个不同。我爸没多久就退出这个目标读者群了,他实在受不了他姐夫的恐怖故事,还说再这么发展下去,姑父搞不好会二度进入文学史——就以他那些能活活吓死人的作品。

    我爸说的“活活吓死人”,并不夸张。姑父的恐怖和一般的不同,他的文学造诣决定了他的文字质量,普通作者用一个词,能达到百分之60的恐怖度,到了他这儿,选用另一个更合适的词,能把恐怖程度提高到百分之90。而且他在关键时刻的行文,特别有讲究,没有经验的作者,会因凌乱的行文破坏阅读效果,越使劲,反而越让读者“出戏”,姑父就特别会调整行文,他的文章结构原本就十分严密,逻辑推理方面不会感觉有漏洞,而且他比一般的作者更懂得“人情”,知道真正能触动读者的究竟是什么,他用四两拨千斤的巧妙,使之烘托情节气氛,达到最大的“吓人”效果——唉。所以你看,这个人前半辈子的天赋全都用在怎么让人发愁上,他现在的天赋,就全都用在怎么让人害怕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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