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两,这把刀我买了。”梁浅秋头也不抬,双眼直勾勾的盯着粱戎刀。
“九十五两!”店家掌柜不死心。
“九十两。”
店家掌柜假装一咬牙一犹豫,而后很兴奋的一拍桌子:“成交!”
梁浅秋把钱拿给店家掌柜,然后拿起刀鞘说道:“这刀鞘你总该送给我们吧?”
“行行行,归你们了。”店家掌柜数着那九十两银子,自以为赚到了天大的便宜。
梁浅秋把刀放入刀鞘里,拽着夏儿姑娘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店门。
待走了很远的一段距离后,夏儿才不禁埋怨的说:“小姐,这把刀很明显买亏了呀,他那镇店之宝才四十两。”
梁浅秋一敲夏儿的额头:“傻丫头,不识货了吧?那算什么镇店之宝,只不过是老板赚钱的手段而已,要说镇店,这才是之宝!”说着,梁浅秋把粱戎刀拔出来,让它迎着刚刚升起的太阳,金光闪闪的,煞是漂亮。
“哇!”夏儿姑娘看痴了。
粱戎刀迎着初升的太阳,散发着的寒气与早晨的朝气相对应,共同聚集在这把刀上却一点也不觉别扭,这把粱戎刀,不愧为饮过外邦异族鲜血的好刀!
“知道吗,这可是粱戎刀,诏李大帝使用过的宝刀,别说九十两银子,就是一千两、上十万两的黄金也没地方买啊。”
夏儿一听,却是突然有些失落。
她觉得,这把刀与小姐很配,真的很配啊。
谁说只能宝刀配英雄?配美女也不为过啊。
——
其实瞿明南的一生还蛮传奇的,虽不比白云橦那样人尽皆知的剑神,却也是茶余饭后的谈资。
八年前的瞿明南可谓意气风发,在岭南一带,双剑在手的剑瞿谁人不知、何人不晓?甚至就连身为知县的郎家也只能俯首称臣。
瞿郎两家的恩恩怨怨已经缠了数百年,谁也说不清究竟是瞿家对不起郎家,还是郎家对不起瞿家。总之这百年间郎家出过天才,在岭南一带做过领头人,后面又轮到瞿家,出了个瞿明南……
两家之间也有过联姻,这一条不算规矩的规矩已经在两家延续了上百年。两家的子嗣也素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是到了瞿明南这一代,却被打破了。
瞿明南自幼习剑,又爱好钻研剑法,所以他的剑法在全天下也是屈指可数。
江湖上有这么个规律,每个玩剑的天才似乎都是俊男美女,瞿明南也不例外,所以自然会有无数女子仰慕。更何况正当时郎家也没有与之处在同龄的女子,所以瞿明南恋上别的女子,已经成了定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