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看到黄三麻子的模样,沈红袖等人心中,竟莫名有了安全感。
——虽然黄三麻子的脸,看着依然还有些猥琐。
取水、摘野果,甚至是打猎,都没有耽误几人的行程。
就在必经之路的路途中,就会出现干净的水源,酸甜可口的野果,甚至还有自动送上门的肥硕大野兔。
看似很简单,更像是几人的运气好。
不过,无论是秦川余三,还是沈红袖彩彩,可都不是傻瓜,看似偶然的事物,其中隐藏着必然。
——看似妙手偶得之,却是饱含着黄三麻子对这片山林的熟识。
不,这已经不是熟识,而是掌控!
——他是山林中的王。
对于路线、时间、时机以及动物习性等等的算计,要精确到极细微的地步,才能做到这一点?
就连一直对黄三麻子这个‘山村土包子’嗤之以鼻的沈红袖,也不得不承认,黄三麻子的确有过人之处。
彩彩一直在沉思,想到这看似巧合中蕴藏的必然,对于一切的精妙计算,个中玄机,细思极恐。
是黄三麻子真人不露相,还是秦川慧眼识人?
一向眼高于顶,虽不似沈红袖那般对黄三麻子几次三番出言嘲讽,却也总是冷着脸,没怎么给过黄三麻子这个‘猥琐无赖’好脸色看的彩彩,魔教堂堂圣女,竟递过了水壶。
“黄三哥,喝点水再赶路吧。”彩彩甜甜一笑,柔声道。
黄三麻子哪里‘享受’过这种待遇?
从最开始,在村口遇见四人,直到前一刻,无论是沈红袖还是彩彩,对黄三麻子一向视而不见,从不将他放在眼里,甚至不拿正眼瞧他。
即便是喊他,也是直呼他的绰号‘黄三麻子’,这一声‘黄三哥’,不但让黄三麻子受宠若惊,连骨头都有点酥了。
黄三麻子出生卑微,不但是个‘贱骨头’,还是个‘轻骨头’,他的骨头本就没有三两重,被彩彩这样的美人儿,这柔声细语的一声‘黄三哥’喊的骨头又轻了二两半,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像是要飞起来了。
收集柴火,架火堆,剥皮去内脏,把烤兔子和山鸡烤得外酥里嫩,这一切,黄三麻子都是手到擒来,轻轻松松就搞定了。
人家刚学会走路的时候,他就已经跟着死鬼师父——村里最有经验的猎人老马头,在山里布置陷阱抓山跳了。
抓杀鸡逮野兔,这是最基本的操作,对于黄三麻子来说,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黄三哥,你这烤野兔的手艺,简直是一流中的一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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