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兵部,掌全国军政。
五、刑部,掌刑法、狱讼等。
六、工部,掌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的首长称为尚书,副首长称为侍郎。部下设司,隋唐时每部分为四司,第一司即以本部为名,“佐其长而行政令”,其余三司各以职掌命名。例如唐代吏部,第一司仍称吏部,其余三司为司封、司勋、考功。后代部司有所调整,名称也不尽相同。司的首长称为郎中,副首长称为员外郎。属官有都事、主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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