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武义(2 / 3)

    “连曲儿shā • rén 是去头留尸,而宋炜被杀,却是自胸口当中一道狰狞的刀伤,伤口之大,足以毁去尸体大半部分的上身。”

    “这是为什么?”

    李照的声音像是一枚枚钉子,敲打在萧武义的脸上,直把他的从容和决绝一点点敲得裂开。

    “因为唯一能泄露他身份的地方,就是他胸口的狼头纹身。”李照信誓旦旦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突厥人离开故土之后,都会在胸口纹上一头狼,以示缅怀家乡。

    这一点,是李照早前翻阅过端朝一位喜好游山玩水的侠客所写的山川风月录时所看到的,她在看到宋炜的尸体时,只觉得怪异,但并没有往宋炜的身世上去猜测。

    直到她在矿洞里看到狗儿。

    狗儿赤裸着上身,皮肤上涂满了黑色的炭灰,但即便是这样,也依旧能隐约看到炭灰之下的狼头纹身。

    若是将狼头纹身遮蔽,走向和大小其实和宋炜尸体上的伤口几近一致。

    那么再返回来想,宋炜当真是死在连曲儿手里吗?

    穷途末路之下,是不是萧武义担心自己勾结外族,谋求端朝硝石矿的行径败露,才先下手杀了宋炜?

    是以,阳蓬寨虽然能抵挡无数次官府的围剿,却最终被连曲儿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单刀屠戮。

    这一点,从整个山寨里那些尸体的死状以及死亡地点便能猜测出一二来。

    自进山寨起,除开寨门那几个守门的死得相当聚拢以外,其他人皆是一盘散沙,尸体到处都是。

    李照甚至能粗略复盘当时的场景来。

    宋炜被自己最亲近的军师萧武义背叛,随后连曲儿单枪匹马上门,阳蓬岭失了宋炜和萧武义一文一武两位首领,群龙无首之下,兵败如山倒。

    “是,的确是我杀的他。”萧武义似乎是一瞬间衰老了下去,他脸色疲惫地泄了气,回答道。

    “不仅如此,你之所以在连曲儿上门前就窥到了败像,是因为你发现鱼敬恩已经找到了你的藏身之处,鱼敬恩身边的龙门军神挡杀神,有他们在,一个易守难攻的阳蓬岭根本不足为惧。”李照满意地看着萧武义放弃抵抗,“所以你想走,但你舍不得在阳蓬岭经营多年的心血,所以你在杀了宋炜之后,来回矿洞之内,想要带走在自己批注过的书本。”

    “咯咯……”阿水被李照的手指逗得直笑。

    “还有她。”李照敛眸看着怀里被涂得黝黑不堪的女孩儿,勾唇笑了一下,以拇指擦了擦女孩儿的脸颊。

    阿水的脸上有着猩红的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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